JS,关于使用构造函数来创建对象的几个疑惑
本帖最后由 晚回家 于 2020-4-20 04:06 编辑①this.firstName = first; 既然对象属性能被赋值,那么对象的属性能作为对象/变量吗?
②请问代码中的“函数的参数”与“对象的属性”之间有什么关系?
function Person(first, last, age, eye) {
this.firstName = first;
this.lastName = last;
this.age = age;
this.eyeColor = eye;
}
{:10_284:} {:10_284:} {:10_284:}
大佬解答一下吧,爱你!! 不是大佬,解答不了,但我觉得能 {:10_330:} 对象的属性作为对象,这句话应该反过来说,一个类实例化的对象可以作为另一个类的属性。类要先定义后使用,显然你不能使用未定义的数据类型。变量在类中就叫属性,在类外就叫变量。对象的属性本身就是变量。
至于第二个问题,这个代码中函数的参数就是一些形参而已,形参的作用在所有的语言中都一样:传值(或者传地址),形参名可以随便起。至于这里的对象的属性,当然是接受赋值,完成对象的初始化 也来学习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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