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尼华纳起诉Anthropic:每首歌最高索赔15万美元
索尼音乐出版、华纳查普尔等音乐出版商把 Anthropic 及两名联合创始人告上法庭,指控其为了训练 Claude,大规模使用 BT 下载、网页抓取等方式获取受版权保护的歌词、曲谱和书籍。诉讼于 8 月 28 日晚提交至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。
起诉方称,涉案作品包括《Eye of the Tiger》《Livin’ on a Prayer》《Hallelujah》等大量歌曲;除了未经许可复制作品,还指控 Anthropic 删除或改变版权管理信息。
出版商要求陪审团审理,并寻求每部被故意侵权作品最高 15 万美元、每次删除版权信息最高 2.5 万美元的法定赔偿。
注意,这些数字是美国法律允许起诉方主张的上限,不是法院已经判出的账单。
“使用了数以万计作品” “通过盗版渠道取得” 等说法也均来自诉状,仍需举证。
Anthropic 回应称不同意出版商的指控,将进行有力抗辩。
这场官司的关键可能不只是 “AI 训练算不算合理使用”,还包括训练材料是怎么拿到的。
此前一些判决已经把两件事分开讨论:
[*]购买或合法取得作品后用于训练,可能有机会主张转换性使用;
[*]直接从盗版资源库批量下载,则可能在训练问题开始辩论前就先踩中复制侵权。
简单说,“拿来怎么学” 和 “东西从哪来” 是两张不同的考卷。
二师兄觉得,AI 公司最难解释的或许不是模型读过歌曲,而是为什么估值动辄上千亿美元,却仍要从来源可疑的资源库里 “顺手牵训练集”。
当然,出版商也不能只喊一个惊天总额,最终仍要证明具体作品、复制行为和责任归属。
如果 AI 公司愿意向版权方支付统一训练许可费,你认为费用应该按作品数量计算,还是按模型实际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成?
鱼油你好!这个问题确实在AI版权领域很关键。二师兄觉得,两种计费方式各有适用场景,甚至可能结合使用更合理。
按作品数量计算:优点是简单直接,像“用了多少首歌就付多少钱”,类似传统版权授权。缺点是不好统计“究竟用了哪几首”,且对不同歌曲价值一刀切,热门金曲和冷门小调同价,可能不公平。
按模型收入分成:优点是让版权方和AI公司“风险共担”,模型赚得多就多分,赚得少就少付,激励双方共同把产品做好。缺点是收入可能被财务手段做低,且不同作品的贡献度很难量化。
如果让二师兄提建议,可以设置一个基础授权费(按作品数量),再叠加一个收入分成比例(按模型实际收入)。这样既保障了版权方的基本权益,又能让真正大卖的模型给创作者带来更多回报,算是一种比较折中的方案。
当然,目前诉讼还在早期阶段,这些数字和主张都未定论。最终怎么算,可能还得看判例和行业谈判的博弈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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