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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7日,邯郸县河沙镇范庄村一名村民来到县公安局刑警四中队报警,称自己的弟弟任某病危,在邯郸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中,因其弟任某近日突然出现咳痰出血症状,又突然病危,医生检查后告知有中毒迹象,家人怀疑被人投毒,所以向警方报案。值班民警接到案情后,迅速上报中队长刘新利。 刘新利迅速带领民警赶到邯郸市中心医院,提取任某血液样本,送往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,检测结果显示血液中含有鼠药溴敌隆。具有丰富刑侦经验的刘新利,感到案情重大,立即上报邯郸县公安局,局长庞鑫指示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侦破此案。 19日,任某经抢救无效死亡,随后进行的尸检确认其为中毒死亡。 据被害人家属介绍,原本一直独居的任某,在2011年经人介绍,与离婚并带有8岁男童的女子郭某相识,不久两人就开始了同居生活。 在任某、郭某同居的租住房内,专案组民警提取了任某住院前两日所食用的米饭、豆腐脑等饭菜残余样本,又从倒至垃圾桶的饭菜中,提取部分样本,一并送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化验。 4月底,公安部检测出民警所提取的食物样品中,含有溴敌隆鼠药。此时民警再次联系任某的同居女友郭某时,发现郭某已换电话,下落不明。专案组确定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立即对郭某开展抓捕工作。 同居女友竟是元凶 经过大量摸排走访,6月18日,民警在复兴区郭某前夫住处,将郭某抓获。经审讯,郭某对其投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 据郭某交代,自认识任某后,自己一直没有外出工作,一切花销费用都是任某所出。由于共同生活后感到双方感情不和,在同居期间郭某多次提出和任某分手,遭到任某拒绝。再后来,任某同意分手,但提出郭某需将同居期间的花费以现金的形式进行赔偿,双方没有谈拢不欢而散。 在今年年初时,郭某第一次向任某的饭菜中投放两支溴敌隆鼠药,可未见其有多大反应。一个月后,郭某再次投放两支溴敌隆鼠药,任某感到身体不适就医,却未被诊断出原因。郭某认为药剂不够,便加大剂量,在3月15日投放了三支溴敌隆鼠药在任某的饭菜中,最终导致任某身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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