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 Python 中,类定义时的类变量(如 `x=3`)可以被视作类属性,而不是函数内的局部变量。这是因为类的定义本身提供一个新的命名空间。
### 关于 `C` 类中 `print(x)` 输出 `3` 的原因:
- 当类 `C` 被定义时,`x=3` 就在类的命名空间内被绑定。因此在 `C` 的类体内,可以直接访问 `x`,输出为 `3`。
### 关于 `m1` 方法中 `print(x)` 输出 `2` 的原因:
- 对于 `m1` 方法,变量 `x` 的查找遵循 LEGB 规则:
- **Local**: `m1` 内部没有定义 `x`。
- **Enclosing**: `C` 类中定义的 `x` 作为类属性,而不是方法的局部变量,所以这里不被视作 Enclosing 作用域适用。
- **Global**: `test` 函数中的局部变量 `x=2` 由于是 enclosing function 的变量,所以被应用到 `m1`。
- 因此,`print(x)` 输出 `2`,是来自 `test()` 的函数局部变量。
在类的定义体内(比如直接在类中,不是在方法内)可以直接访问和打印类属性,就像在 `C` 类的定义时直接 `print(x)` 会输出 `3`。而在方法内部,并没有直接被访问到(比如 `m1`),LEGB 的规则更为细致,方法内的 `self.x` 用来访问实例属性或类属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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